每年“3·15”這一天,我們可以看到各部門打假的輝煌成績:2020年,全國公安機關依法打擊侵權假冒犯罪、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破獲刑事案件2.1萬余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2萬余名,涉案價值180余億元。這一天,我們也會看到各種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案例,如山東聊城給活羊灌水后宰殺,注水羊肉居然行銷多??;廣西南寧武鳴給當?shù)靥禺a沃柑浸防菌藥保鮮,兩三個月都鮮亮如故……在這些案例背后,更多的是消費者在沉默地期待“事情慢慢好起來”。
應該說,我們的消費環(huán)境在改變,至少在公開層面,鮮有商家明目張膽欺瞞消費者,而監(jiān)管方面也較以往更加注重響應民意。但是也該看到,造假的財大氣粗,售假的咋咋呼呼,而受了委屈的消費者來來回回被敷衍的現(xiàn)象仍然普遍存在。
我們不能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商家的自覺自愿上,也不能指望通過每年一度的消費者權益日解決所有的消費困境。改革開放已經走過了40多個年頭,以消費拉動經濟增長成為社會共識,消費者維權不該只在一個節(jié)日,消費者的地位也該逐步提升。擴大消費、提振經濟一直被反復強調,因此,更需要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創(chuàng)建一個消費者友好型社會。
消費者所遭遇的困境也折射出一些地方長期存在的錯誤認知與行為:重生產,輕消費;重推銷,輕維權;重個案查處,輕普遍治理。這些問題傳導到社會終端的消費者,無疑會使其成為價值排序中靠后者。消費社會,首先要對消費者友好,眼下最迫切的或許是保障平等交易,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問題,不能讓商家壟斷信息,故意誤導、刻意欺詐消費者。
在互聯(lián)網環(huán)境下,消費者獲取信息的渠道多了,識別能力也提高了,這是好事,但也面臨著新的風險。監(jiān)管方應該與時俱進,迅速跟進,提高消費者維權的效率與精準度。以舉報熱線為例,當下的網絡互動如此便捷,繼續(xù)依靠一部投訴熱線,很難實現(xiàn)更高效率的維權,一些新的維權平臺開始被更多人選擇。這也提醒有關方面,應該重新規(guī)劃設計消費者維權體系構架。當前,各地高度重視擴大消費,更要拿出實實在在的措施,以更堅決的態(tài)度和手段,嚴厲打擊假冒偽劣,保護知識產權,維護消費者權益。
一個讓消費者感受到友好的環(huán)境,才會有真正的商業(yè)文明,才能拉動經濟快速發(fā)展。實際上,這也是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題中應有之義。
責任編輯:李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