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是國家生存發(fā)展的基本前提。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維護國家安全的有力保障。
從近年來國家安全機關公布的多起間諜案例中可以看到,現(xiàn)實中的間諜,并非人們印象中的“上天入地無所不能”,而是潛伏在百姓當中,以“普通人”的形象出現(xiàn)。
01
黃娟,是云南省某省直機關工作人員,副高級工程師。
2002年,她收到境外一所知名大學碩士研究生的錄取通知,懷揣著對美好未來的憧憬,獨自踏上了異國他鄉(xiāng)的求學之旅。
然而一個人的出現(xiàn),改變了她的生活。
這名男子自稱姓徐,是做海外投資政策研究的學者,希望黃娟能提供一些中國的經濟類政策性文件作為參考。
想到能幫朋友的忙,又能賺點外快,在一次回國探親時,黃娟就順便收集了一些資料準備帶出境給徐某。途中,卻發(fā)生了意外。
云南省國家安全機關 干警:
發(fā)生了車禍,左手手臂骨折?;厝ヒ院螅盐募Y料就直接交給了那個男士。這位男士首先沒看這些文件資料,相反呢,他先把黃娟帶到了康復理療場所,每天無微不至地照顧她的生活起居。黃娟深受感動。
交往中,徐某得知黃娟的丈夫李宏偉正在云南某縣掛職副縣長,就向黃娟提出,能否也請李宏偉幫忙搜集一些工作中接觸的內部文件。
黃娟回國探親時,將搜集情報的事告訴了李宏偉。但她只說,在境外認識了一個研究中國政策的學者,需要一些內部材料作為參考。
黃娟夫婦將工作中接觸到的所有文件悉數拍照出賣給境外間諜人員,其中機密級文件4份、秘密級文件10份,其間多次接受境外間諜人員提供的情報經費。
黃娟、李宏偉的違法行為早已引起國安干警的注意。經過縝密偵查與取證,2019年4月,云南省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黃娟、李宏偉采取強制措施。2020年5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間諜罪判處黃娟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以間諜罪判處李宏偉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02
信息化時代,各種各樣的數據被廣泛采集和利用,有些數據看似無關緊要甚至好像是公開的,但實際關乎國家安全。
廣東省國家安全機關 干警:
2016年的時候,一家境外的大數據公司向湛江市的一個無線電愛好者鄭某,發(fā)送了一封邀請郵件。他們許以一個先進的無線電設備作為誘惑,指使鄭某為他們公司安裝一套AIS陸上基站。鄭某按照郵件的要求向他們填寫了個人的信息以后,很快就收到了這套無線電設備,并且自行組裝成功。
AIS系統(tǒng)是船舶身份自動識別系統(tǒng),國際海事組織要求300總噸以上船舶必須強制安裝。船只在航行過程中,通過AIS系統(tǒng)向其他船只和主管部門發(fā)送船只航向、航速、目的港等信息,用于航行避讓、交通導航、軌跡回溯等功能。
按規(guī)定,AIS基站一般由海事部門使用,這個境外公司為什么要把基站安裝在個人家中,又要用它來做什么呢?
廣東省國家安全機關 干警:
這些數據都獲取的是原始數據,而且信號的覆蓋范圍跨越了我們很多軍事目標以及重要的港口。境外的機構通過這種方法,長期源源不斷地分析和積累這些行運數據,就有可能掌握我們這個地區(qū)有多少敏感的艦船,甚至分析得出一些有價值的軍事情報以及經濟情報。
2020年以來,國家安全機關開展專項行動,發(fā)現(xiàn)北京、上海、山東等地一批涉外海事數據公司、無線電愛好者在中國海岸線重要島嶼、內河港口自行搭建AIS基站700余個。
國家安全機關依據《反間諜法》及《數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采取行動,扣押大量基站設備,截獲外傳海事數據1萬多GB,及時切斷了數據外泄渠道,并要求有關組織、個人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強化國家安全法治保障,除了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還要加強普法。利用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反間諜法》頒布實施等重要節(jié)點廣泛開展國家安全法治宣傳活動,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優(yōu)化外部環(huán)境,形成國家安全人人有責、人人負責的生動局面,在法治軌道上推動構建新安全格局!
責任編輯: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