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萬里/文
廣柔無垠的科爾沁大草原一碧千里,蒼茫壯闊,展示著博大、寧靜的主色調。1912年(農(nóng)歷壬子年),以札薩克圖旗末代王爺烏泰為首的東部盟旗少數(shù)王公上層發(fā)動了一場驚心動魄的“獨立”事件,使晴空萬里的草原突然間烏云密布、風雨交加,剛剛浮現(xiàn)的辛亥革命勝利的曙光,一時又被動亂的陰霾所遮蓋。
烏泰出生于清咸豐10年(1860年),是札薩克圖旗第十二代郡王,光緒七年(1881年)襲位,并兼任哲里木盟副盟長。札薩克圖旗第十一代郡王根敦占散病逝時,身后無子繼位,其兄烏泰平時深得大福晉葛根珠拉賞識,這時被大福晉指定繼其弟郡王位。 諸王公認為王位由弟傳回兄不符合王位繼承慣例,且烏泰早年出家,時年已25歲,故堅決反對其繼承王位。但大福晉倚仗權勢力排眾議,還是強行指定烏泰承襲了王位。
壬子年,烏泰發(fā)動了東部部分蒙旗“獨立”事件,在當時國內外造成了重大而深刻的影響。這場“獨立”事件的發(fā)生不是孤立的,而是有著深刻的國際國內背景,是與當時的國內外形勢分不開的。
烏泰襲位后,深知自己在清廷中根基很淺。為了討得清廷的喜歡,坐牢郡王寶座,便持續(xù)大量地向清廷“捐輸”。烏泰還利用進京“年班入值”的機會,在皇室成員中間廣泛周旋,慷慨“捐輸”。由于烏泰在朝廷奔走時善于逢迎,殷勤備至,且出手大方,終于獲得清廷的好感,連連被賞賜。光緒十年(1884年)十二月賞戴三眼花翎,光緒二十年(1894年)正月賞穿黃馬褂(清代的一種官服,常賜與有功之臣),還多次在紫光閣“賜燕(宴)”、賞用“紫韁”(清代對皇室近支和有功的高級官員特許乘馬用紫色的馬韁繩,以示恩寵)。
由于過度“捐輸”,加上旗王府平時開銷較大,致使王府財力日益窘困,最后到了難以為繼的程度。為了解決這一困難,烏泰便不顧清廷關于盟旗領地不得私墾的封禁政策,私招外旗人口來本旗墾荒,收取地租銀和押荒銀。從光緒十七年(1891年)開始,將洮兒河兩岸的夾心荒地和歸流河流域的荒地勘放給外旗蒙民,招墾面積南北長150余公里,東西寬50余公里。墾民每戶只要交銀20兩便可自由墾荒,數(shù)量不限,不論種多少地,每年每方(一方合45坰)川地交租糧10石,山地交5石。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又在達賚窩堡、哈奇吐等地放荒,長150余公里,寬130余公里。前后放荒42萬多坰,共為1000余戶外來戶發(fā)放地照1260份,外來人口第一次超過本旗土著人口。
烏泰私自大量放荒的舉動,從一開始就一直遭到本旗其他王公的反對,但均遭到烏泰的拒絕。王公們在無奈的情況下,以朋束克巴拉珠爾為首的臺吉們便具狀向清廷理藩院提出控告。理藩院是清廷專門管理蒙藏等少數(shù)民族事務的機構。那時札薩克圖旗由清廷盛京將軍節(jié)制,盛京將軍依克唐阿根據(jù)哲里木盟盟長報告,將烏泰“暫行革去札薩克印務”,聽侯朝廷處理。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盛京將軍增祺奉命復查這一訴案,3月以“招集客民,斂銀開荒,虐待部下”之罪,經(jīng)理藩院核準,撤銷原處理決定,“革去副盟長職任”。副盟長是個有職無責的虛銜,清廷恢復烏泰旗札薩克職,而革去其副盟長職任,實際是對他的一種警示性處理。
烏泰對清廷的懲處耿耿于懷,遂轉念決定另向俄國人尋出路。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冬,烏泰私帶王府印信潛往齊齊哈爾,會見了俄國外交官索克寧和統(tǒng)領伊勒門,以后又受他們之邀趕去哈爾濱,向俄國請求政治廦護,并接受俄方贈送的快槍12桿。
烏泰私攜印信出走20多天,并私自與俄人接觸,違犯了清廷關于“蒙旗王公未經(jīng)朝廷旨準不得離開旗地”的禁令,盛京將軍增祺獲悉后,立即派員帶白銀3000兩趕赴哈爾濱將烏泰接回本旗,清廷特派兵部尚書裕德查辦,決定革去烏泰札薩克職,“暫留任三年,以觀后效”。
憑心而論,烏泰王所犯錯誤的性質是十分嚴重的。清廷雖革去其札薩克職,但仍“暫留任三年,以觀后效”,這是再次對他的容忍和寬大。因為清廷對蒙旗王公一直奉行籠絡懷柔政策,對他們的懲誡處理十分謹慎。
這時的烏泰仍然被窘困的財政狀況所困擾,于是他再次鋌而走險,開始背著清廷私自向俄人借貸。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4月,烏泰從華俄道勝銀行借貸10萬盧布;6月又借貸10萬盧布,條件是以全旗土地、礦產(chǎn)和牲畜作抵押,期限四年。當時中俄已簽訂了《辛丑條約》,但他們并不從中國東北撤兵,并積極拉攏地方勢力,企圖賴著不走。所以對烏泰極盡籠絡利誘之能事,決定對烏泰給予保護,并“由俄國幫助該旗軍裝餉項”,要求烏泰將來做俄之“藩屬”,聯(lián)合諸蒙旗“統(tǒng)歸俄屬”。烏泰接受了這些要求,向背叛祖國邁出了危險的步子。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7月,烏泰再次潛往哈爾濱會見俄東清鐵路公司總辦霍爾瓦特、代辦達聶爾,以本旗山林作抵押,貸款9萬盧布,為期一年。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正月,達聶爾摧還欠款,烏泰無力償還要求緩期,達聶爾斷然拒絕,并揚言要派兵到烏泰府查封產(chǎn)業(yè)。同時他還照會中國東三省總督要求對烏泰的行為查明究辦。在萬般無奈之下,走投無路的烏泰只好向東三省蒙務局說明了向俄人借貸的實情,對自己的行為表示悔恨,并懇請政府代為償債。清政府遂于宣統(tǒng)元年(1909年)2月代烏泰償還俄債29萬盧布。由于烏泰知罪悔罪,清政府又一次寬大了他,沒有對他治罪。事后,清政府照會各國駐華使領館,今后各國與蒙旗私定借款契約者,中國政府概不承認。
二十世紀之初的中國是社會激烈動蕩的時期,腐朽的清王朝氣數(shù)已盡,正醞釀著巨大的社會變革。1911年10月爆發(fā)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建立了中華民國。推翻滿清、建立共和,無疑是一場天翻地覆的大事變,在蒙古王公貴族中間引起了山崩海嘯般的巨大震動。他們深感利益不保,十分恐懼,“痛心疾首,期復舊觀”。這一年的十二月下旬,在京的一些蒙古王公那彥圖、貢桑諾爾布等人成立了“蒙古王公聯(lián)合會”,并聯(lián)合各盟旗的24位王公,以“蒙古全體代表”的名義,上書清朝內閣總理大臣袁世凱,要求保證蒙古王公的地位和利益。與此同時,他們還以內外蒙古十盟(部)135旗的名義,致電當時南北議和民軍代表伍廷芳,表示擁護清朝,反對共和。這樣,由京城到蒙古地區(qū),形成了一股反對共和新制、維護清王朝統(tǒng)治、維護蒙古地區(qū)原有社會制度的逆流。
在清朝民族壓迫日益嚴重和沙皇俄國的威逼利誘下,1911年7月,喀爾喀蒙古四部王公和上層喇嘛在庫倫(今外蒙古烏蘭巴托)召開會議,決定蒙古獨立。隨即派出代表到俄國請求俄國政府給予支持和保護,俄國政府駐華公使廓索維慈向清政府提出交涉,迫使中國政府停止了在外蒙古的各種“新政”。同年12月1日,以哲布尊丹巴為首的外蒙分裂集團宣布“獨立”,脫離中國政府。隨即,哲布尊丹巴集團向內蒙古各盟旗發(fā)出通告,號召脫離中國政府。
受此影響,1912年1月,呼倫貝爾地區(qū)以福勝為首的一些人鼓動各蒙旗武裝攻入海拉爾,以呼倫貝爾旗屬等全體官兵名義致電黑龍江巡府宣布“獨立”,并率蒙旗武裝占領控制了整個呼倫貝爾地區(qū)。一時間,蒙古地區(qū)分裂勢力極為猖厥,形勢十分嚴峻。
在這樣的國際國內大背景下,烏泰錯誤地估計了形勢,以為脫離中國政府的時機已經(jīng)來臨,于是便加緊了分裂活動的步伐。1912年3月,烏泰派出代表前往庫倫呈遞文書表示歸順,并請求援助。5月哲布尊丹巴封烏泰為親王,同意發(fā)給別旦式槍一千二百桿,子彈五十萬粒。同一時期,扎賚特旗、科右后旗、郭爾羅斯前、后旗等旗也表示歸順哲布尊丹巴集團。7月,烏泰王派往庫倫的代表返回,帶回哲布尊丹巴集團表示支持的消息后,烏泰便迫不及待地實施他的分裂計劃。
1912年7月3日,烏泰發(fā)布征兵令,開始招兵買馬。同時,還通告科右中旗、科右后旗、扎賚特旗同時舉兵起事。
經(jīng)過一個多月的折騰,烏泰用哲布尊丹巴集團援助的一千二百桿槍和五十萬發(fā)子彈,裹脅一些不明真相的蒙民,組織起一支約三千五百人的武裝。當時,大多數(shù)蒙古民眾反對仇殺和分裂,不愿參與其中,“號哭于道,紛紛遷避”;相當多的官員和喇嘛也是因畏懼烏泰勢力而被裹脅參加的。烏泰決定以王府、葛根廟、嘎欽廟為據(jù)點,委任三大殿的活佛為“元帥”。又任命20名“統(tǒng)領”、4名“幫統(tǒng)”負責帶兵,還組成了私人衛(wèi)隊。8月16日,烏泰切斷了洮南府與奉天府的電報聯(lián)系。8月17日,烏泰發(fā)出通告,表示歸順“大蒙古國的決心”。8月19日,烏泰離開王府前往葛根廟,20日發(fā)出“獨立”告示,公開宣布“獨立”,“與中國永絕”。同時宣布“獨立”的還有科右后旗札薩克拉什敏珠爾,扎賚特旗札薩克巴特瑪拉布坦。
烏泰舉兵后,即分三路大舉進攻洮南府及周邊各縣,這些地方原來都是札薩克圖旗的領地。第一路為左路,以葛根廟六世活佛為“元帥”,從葛根廟出發(fā),計劃先取靖安縣(今白城市洮北區(qū)),然后進攻洮南府。第二路為中路,以王府錫勒圖喇嘛為“元帥”,從王府(位于葛根廟西四公里的臺伯力屯)出發(fā),直撲洮南府。第三路為右路,以禮泉縣(今突泉縣)的嘎欽廟嘎欽喇嘛為“元帥”,從嘎欽廟出發(fā),先取禮泉縣城,得手后從西邊進攻洮南府。
一時間,黑云壓頂,煙塵滾滾,科爾沁大地殺聲四起,兵荒馬亂。
對于東蒙烏泰等人的分裂舉動,民國政府早已洞悉。鑒于日益嚴重的事態(tài),7月19日,國務院即向東三省總督趙爾巽發(fā)出《烏泰附合庫倫決定以兵力剿辦》的密電,電稱:“烏泰附合庫倫,逆跡昭著”,“如再隱忍,勢必牽動全蒙盟,既三省亦無寧日,現(xiàn)經(jīng)國務會議決定,以兵力剿辦”。 民國政府堅持對烏泰“先撫后剿、隨撫隨剿”的政策,8月13日,洮南府奉命派出兩名特使持函前往烏泰處進行“宣慰調和”,遭到烏泰斷然拒絕。就在8月20日烏泰計劃舉事的這一天,民國政府仍對烏泰作最后的努力,指令趙爾巽派員前往札薩克圖旗對烏泰進行勸諭,也同樣未果。這一天,民國政府在對烏泰進行“宣慰”的同時,向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都督發(fā)出命令,命令他們對烏泰的叛逆行為如勸諭無效,即“以兵力從事”, 出其不意地堅決剿滅之。
趙爾巽總督接到電令后,立即進行了緊張的應變準備。在都督府成立奉天軍備處、軍餉籌備處;在昌圖、洮南兩地分別建立了兵站;急調駐遼源州鄭家屯(今吉林省雙遼市)的奉天后路巡防隊統(tǒng)領吳俊升及奉天右路巡防隊幫統(tǒng)王良臣率馬步兵共八個營日夜兼程,馳援洮南府。與此同時,吉林、黑龍江兩省都督也都緊急作了防范準備。這樣就完成了對烏泰動亂隊伍的戰(zhàn)略包圍,8月22日,政府軍的圍剿戰(zhàn)斗在不同地域同時開始。
面對突然撲來的烏泰人馬,洮南府知府孫葆瑨聞訊大驚。他一面稟報奉天府請求巡防隊統(tǒng)領吳俊升率軍前來救援,一面急施“緩兵計”,派人帶著禮物前往烏泰處,表示希望和平調解,消除蒙漢兩族糾紛。烏泰分裂決心早已下定,且箭已開弓離弦,于是對孫葆瑨的請求狂妄地加以拒絕,并把談判代表投入監(jiān)獄。孫葆瑨無奈之下急中又生一智,巧施“疑兵計”。他命令城防隊官兵夜間悄悄出城,白天則公開進城,大造聲勢,給人以官軍正源源不斷地進城的假象。此舉果然奏效,烏泰部諜報人員將這一情報報給烏泰和各路“元帥”,致使他們不敢貿然進攻,把進攻的時間延遲了十多天,錯過了攻城的大好時機。當吳俊升率領的馬步兵八個營約三千人開進洮南府后,烏泰才知上當。
吳俊升部開進洮南府后,一部開往鎮(zhèn)國公旗,一部由吳俊升率領向烏泰部發(fā)起進攻。由于實力相差懸殊,烏泰部招架不住吳部官軍的強大火力,傷亡慘重,且戰(zhàn)且退。9月12日,烏泰所部殘兵敗將全部向北退入葛根廟。這時,鎮(zhèn)國公旗札薩克拉什敏珠爾在進攻鎮(zhèn)東縣城失敗后,帶著敗退下來的隊伍和一部分逃難蒙民也逃到了葛根廟與烏泰部會合,札薩克圖旗的大量逃難蒙民也涌向這里。這時的葛根廟一時集結了叛軍隊伍和難民兩萬多人,成為烏泰部的臨時大本營。這時葛根廟的葛根喇嘛降“法旨”向蒙民鼓惑說,現(xiàn)在我們應直向海拉爾安班浩特去,到那里能和外蒙古援軍會合,取得槍支彈藥,然后再反攻戰(zhàn)勝官軍。但還沒等他們行動,吳俊升便帶著隊伍追了上來。吳部官兵迅速包圍了葛根廟,并在廟南部制高點孟喜哈達山上架起了大炮,向葛根廟猛烈轟擊。官軍擁有現(xiàn)代先進武器,這是他們的優(yōu)勢。而烏泰部本來就是一群臨時湊合起來的烏合之眾,特別是夾雜在當中的難民,過去甚至連大炮的聲音都沒聽過。面對震耳欲聾的炮聲和落地開花的炮彈,他們頓時亂作一團,毫無抵抗能力,死傷十分慘重。混亂中,葛根和兩旗王公官員帶著他們的隊伍向北面的札薩克圖旗王府潰逃而去。吳軍一直追到歸流河南岸,烏泰急在歸流河北岸布防,雙方形成隔河對峙狀態(tài)。烏泰逃回王府后,面對屢戰(zhàn)屢敗的慘狀,決定放棄王府向外蒙古逃跑。于是,他帶著家眷、衛(wèi)隊和拉什敏珠爾、葛根廟六世葛根一起逃向北面的索倫山,并最終越過茫茫的興安嶺,輾轉進入外蒙古,投向外蒙古哲布尊丹巴集團。兩旗官員和各廟喇嘛見大勢已去,便各自逃生,作鳥獸散。剩下的一萬多難民和五百多民兵失去了統(tǒng)一指揮而更加混亂不堪,便一直盲目地向北奔逃。9月20日,當這一大群人逃到鎮(zhèn)國公旗西北的海力圖(今科右前旗察爾森鎮(zhèn)東南)大溝時,由于連日暴雨,順溝奔流而下的洮兒河河水暴漲,將逃難隊伍阻于河南岸。吳部官軍追上來后,從溝的兩側夾擊,不分男女老幼一律屠殺。吳軍在難民中恣意來回沖殺,許多難民或被馬踩死,或被官軍砍殺,一時間,海力圖溝難民們絕望地呼天喊地,積尸遍地,血水染紅了洮兒河水。后人稱此事件為“海力圖大屠殺”。
在徹底解除洮南府之圍后,奉天右路巡防隊幫統(tǒng)王良臣指揮馬步兵三個營從洮南出發(fā)分兩路奔向靖安縣,連克幾個據(jù)點,靖安縣轉危為安。
8月下旬,馬步一營管帶諾門巴圖率領隊伍開進禮泉縣境。9月8日上午,諾門巴圖指揮官兵在縣警捕隊的協(xié)助下,攻克了嘎欽廟,俘虜兵丁喇嘛40多人,并在廟東山間密室里將右路“元帥”嘎欽喇嘛捕獲。
至此,烏泰的三路大軍全部歸于失敗。
扎賚特旗札薩克貝勒巴特瑪拉布坦時年僅14歲,在官軍大軍壓境的情勢下六神無主,驚恐不安。9月初,在其堅決反對“獨立”的庶母的陪同下,到黑龍江省會晉見都督宋小廉,表示懺悔,并于9月12日在齊齊哈爾宣布取消“獨立”。這樣黑龍江省未費一槍一彈,未傷一兵一卒,和平解決了扎賚特旗的“獨立”問題,百姓免遭一次生靈涂炭的厄運。
自8月20日始,至9月30日止,經(jīng)過政府軍轉戰(zhàn)各地大小30次戰(zhàn)斗,東部部分蒙旗“獨立”事件被徹底平定。10月15日政府軍各自撤回原防地。烏泰發(fā)動的這場鬧劇僅僅上演了41天,便迅速收場。
發(fā)生在20世紀初東部蒙旗的這場動亂風暴很快就刮過去了,風暴過后,科爾沁草原恢復了往日的寧靜。但這場動亂卻給這里的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傷痛,留給后人很多很多的思考。
蒙漢兩族人民雜居一地,自當和睦相處,和則兩利,亂則兩害。據(jù)資料顯示,在這次動亂中,參與動亂者死傷757人,被俘后被釋放者920人,無辜群眾死傷2556人,政府軍死傷74人;毀壞房屋200多間;一些商號商品被搶,損失計白銀13700兩、銀洋66600元。動亂區(qū)域內老百姓大量外逃,流離失所,農(nóng)牧業(yè)生產(chǎn)遭到極大破壞。僅從事后民國政府招回和賑濟動亂中災民的數(shù)字看,就可清楚地看到這場動亂給這里老百姓帶來的災難多么深重。動亂中逃進索倫山深處的難民達20000多人??朴仪捌焯拥皆l特旗的難民為392戶、3063口人;逃到大賚縣(今吉林省大安市)境內的難民7000人。全旗因動亂造成生活貧困的蒙漢各旗群眾達3938人。特別是動亂組織者煽動挑起的蒙漢兩族的相互仇殺,造成的民族隔閡和心理創(chuàng)傷,是短期內難以撫平的。
這場動亂是在國際民族分裂勢力慫恿和支持下,由東部蒙旗少數(shù)王公發(fā)動的。參加動亂的蒙民大多數(shù)都是受欺騙宣傳而被裹脅進去的,并不清楚事件的真相。既使是在王公上層,意見也是不一致的,大多數(shù)王公貴族是堅持民族團結、反對分裂“獨立”的。動亂被平息后,哲里木盟盟長齊默特色木丕勒經(jīng)民國政府同意,于1912年10月28日在長春府城召開各旗札薩克會議,討論當前急迫的問題。與會王公及其代表們強烈譴責了哲布尊丹巴集團的“獨立”和烏泰等人的動亂行為。哲里木盟愛國王公的行為,表達了絕大多數(shù)蒙民的愿望。很多王公貴族后來因為反對動亂還得到了民國政府的“封賞”??朴仪捌靺f(xié)理臺吉朋束克巴拉珠爾因反對“獨立”,不參加動亂,被晉封鎮(zhèn)國公銜,署札薩克職。科右中旗札薩克業(yè)喜海順親王“不受他旗煽動,且能接濟官軍助戰(zhàn)”,因已是最高爵位的親王無爵可進,獎以雙俸,授翊衛(wèi)使,加封一子為鎮(zhèn)國公。科右后旗三等臺吉烏思虎布彥反對“獨立”,“率屬下召壯20余名,一律剪發(fā)易冠,”以示維新,擁護共和,封鎮(zhèn)國公加貝子銜,署旗札薩克職。即使是動亂中曾一度宣布“獨立”的扎賚特旗貝勒巴特瑪拉布坦,因及早醒悟,取消“獨立”,有功大局,也被晉封郡王加親王銜,追封其父為郡王,其生母給予福晉封典,庶母因力勸巴王爺取消“獨立”有功,被封為福晉。在這次“封賞”中,哲里木盟十旗王公晉封親王、郡王、貝勒加郡王銜、貝子、臺吉加鎮(zhèn)國公、輔國公等爵位的,共達1872人。各旗王公貴族喇嘛凡未參加或反對動亂者,凡擁護共和者,都得到了“封賞”。這是對這些在事變中維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的愛國行為的肯定和葆揚。這就十分清楚地表明,烏泰等人的分裂活動一開始就處于孤立壯態(tài),分裂是不得人心的,是注定要失敗的。
即使對這場動亂的組織者,祖國母親還是以博大寬厚的胸懷,寬恕了他們。烏泰在動亂中兵敗逃進索倫山后,在俄國人的接應下進入海拉爾,1912年11月初,在俄國軍隊的保護下逃到外蒙古,被哲布尊丹巴集團任為“兵部副大臣”。1914年9月,中、俄、蒙三方在恰克圖進行關于外蒙古問題的談判,烏泰作為外蒙古方的代表也參加了談判。經(jīng)過8個多月48次的談判,簽訂了《中俄蒙協(xié)約》。協(xié)約中規(guī)定,“外蒙古承認中國宗主國。中國、俄國承認外蒙古自治,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敝袊販剩骸皩⑺懈? 從外蒙古自治官府的各蒙人,加恩完全釋罪,并準內外蒙人員,照舊在該地方,自由居住?!边@一政策,為烏泰等所有“獨立”動亂逃到外蒙古的人員回歸祖國,敞開了大門。
寄人籬下的烏泰在祖國寬大胸懷的感召下,對自己的動亂之舉逐漸有所認識。1915年8月9日,烏泰向奉天省開通縣知事發(fā)出信函,表示“本王理應遵約,趕速束裝,攜帶隨從人員全眷并喇嘛臺吉一切人員等,一并遷入回旗?!?0月下旬又派代表到奉天省商談回旗之事。奉天省依照民國政府的有關政策,赦免烏泰從前各罪,開復其原爵位和歸還其不動產(chǎn)。并提出:遣散烏泰帶回來的兵丁武裝;保護其生命財產(chǎn);本人不得私自處理各不動產(chǎn);不得私與外國人接觸;入京覲見后職任由大總統(tǒng)決定。烏泰接受了這些條件。于是,烏泰偕同六世葛根活佛等人啟程回國,于10末到了海拉爾。奉天、黑龍江兩省署派員送去兩萬元作為隨從人員回本旗的安置費,又另撥一千元給烏泰作為進京的路費。
11月4日,烏泰向大總統(tǒng)遞交了呈請覲見的文書。同日,大總統(tǒng)開復其郡王爵,令其留總統(tǒng)府任高級顧問,并賜官邸一所。1918年1月,烏泰請假回到科右前旗,與親友共度春節(jié),并處理在位時遺留的一些旗務,11月底返回北京。1920年4月,烏泰請假欲去五臺山進香,但因身患疾病而未能成行,于5月6日病故于北京。大總統(tǒng)指令烏泰喪事按故郡王定例進行,派員前往致祭文,送去“賻銀”1200兩、牛犢1頭、羊6只、酒7瓶。
鎮(zhèn)國公旗札薩克拉什敏珠爾逃到外蒙古后,于1915年10月初向民國政府蒙藏院呈文,表示自己“違背同胞之義,悔之何及”,“愿將故妻之靈柩存留在庫(倫),并將跟役人等遣回鄉(xiāng)里,率領孤子先行進京,擬請覲見。”得到批準后,民國政府派員護送其來到北京。10月13日得到了大總統(tǒng)接見,后被留京任陸軍部顧問。1916年9月5日故于北京。
中華民族是一個由五十多個民族組成的大家庭。五千多年來,各民族和睦相處,共同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盡管經(jīng)歷了無數(shù)次的分分合合,但最終保持了統(tǒng)一的局面。在相互依存、相互融合過程中,結成了誰也離不開誰的關系,形成了巨大的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這種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足以戰(zhàn)勝任何分離勢力,足以融化任何不和諧的因素,這是中國保持統(tǒng)一局面的根本所在。維護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是全體中國人的福祉所在,是各族人民必須永遠堅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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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參考文獻資料:
?《吳俊升傳》,遼寧人民出版社,1995年
?科右前旗文史叢書《科爾沁右翼前旗370年》,內蒙古教育出版社,2008年
責任編輯:李斌